| 地价: 凡外商在周巷兴办独资企业,且额度在100万美元以上,每亩优惠地价5万元人民币。
关税:
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,根据《外商投资产业目录》(鼓励类)以及《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企业、产品和技术目录》的投资项目减免税收设备目录享受退税政策。
外销产品其税为零税率(含水、电、国内材料)
企业所得税:
在国家规定的从获利年度起实行“二免三减半”的基础上,按照实际利用外资额再给予一定优惠。
个人所得税:
根据个人年底收入申报,税务部门确认后征收。
其它优惠: 外商从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,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兴办其他企业,经营期在5年以上的,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交纳企业所得税的40%,若再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或技术先进企业,可全部返还再投资部分已交纳的企业所得税。
企业管理费、来料加工合同的工缴费: 无须上缴,由厂商运用。
抵押贷款规定:
土地可贷70%;厂房可贷70%(同时提供土地证,房产证);设备可贷50%;月利率:半年期为4.62‰,一年期为4.88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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